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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投保的是**车险,2011年2月4日发生独立事故,报平安车险,车辆送到4S店等待定损维修。2月11号接到保险公司电话说是保单有问题,具体说不清楚,后经他们自己查询说是已经退保,并寄出挂号信。挂号信的邮寄地址不是保单上我们填写的通讯地址,而是身份证件上的地址(本人不在那里居住)。请问我们该整么办?

诉讼 2011-02-15 12: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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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1、根据合同法的约定,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因此,保险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2、如果需要,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咨询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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