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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2011年12月9号至今。我在物业工作。保安。五年了。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打卡形式。。就是底薪。。啥都没有。。我能申请仲裁嘛。。能补偿多少。。2700工资。

离婚 2016-03-11 23: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未在“一年”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严厉处罚措施,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
  •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的问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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