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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公跟我婆婆的老房子去年拆迁了,老房子是老两口结婚之前就建造的,产权证是写的我公公名字,结婚期间后来又有翻新和新增点面积,现在我公公去世,我婆婆的被人洗脑了,非要跟我们分隔财产,请问拆迁得来的三套安置房一共270平,这是属于我公婆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公公的个人财产呢?如果是共有,是不是270平先分成两份,一份我婆婆,剩下的一份才是我公公的遗产,然后由我婆婆跟我老公一人一半呢?他们夫妻就一个儿子,如果这些房子都分给婆婆也就算了,百年之后肯定还是留给我们,我们就怕被别有用心的人给骗了,那我们就太亏了,我公公也死不瞑目呀。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下,我也不懂法律,跪谢

离婚 2016-03-15 09: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该270平方米的房子系你公婆夫妻共同财产,270平先分成两份,一份你婆婆,剩下的一份才是我公公的遗产,如果你公共父母已经死亡,则你公公的遗产由我婆婆跟我老公一人一半。
  • 你好,我是周律师,翻新和新增的面积可能会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应该是你公公的财产,所对应的拆迁面积也是这样分配。你的情况建议委托律师给你作详细的规划和预案,避免不良后果发生,谢谢!
    【追问】那如果拆迁按照人头算面积呢?是不是分到我老公头上的面积她就没权利算共有财产?还有拆迁款呢
    【回答】你的情况建议与律师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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