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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家婆说赠送钱给我们买房子就付了首期,然后我们自己每月按揭并拿到了房产证,证上是我们两公婆的名字,婚后她又给了一笔钱给我们还清了银行的贷款,但现在我们要离婚,她却说那些钱都是我老公一手要求借给我们的,叫我还。我怎么办?并出示有转帐单和老公自己签名的借条。不知道那些钱我要还吗?

诉讼 2011-02-16 19: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子双方均分,借款问题你不知道可不认可,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买的房子房产证是你们夫妻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分。至于家婆说赠送钱还是后来给的一笔钱,还是你老公写的借条,那是另一种法律关系。你老公背着你写借条给家婆,你不知道,不认可就是了。有很多技巧的,需要帮助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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