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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区露天停车场停车,今天2011年2月15日18:38分(据监控录像显示)一外来小三轮电动车倒车时撞伤我的轿车左前侧翼,大面积凹陷、漆剥落、车灯和其他部位有划痕,监控录像显示,物业保安没有及时也没有尽力档获肇事人,而且事发近一小时时才通知我,我查看后报了110,上海西路派出所民警来看了以后给当事保安说,让他给物业负责人汇报就说处置不当,让物业处理。我恳请你们给予我法律指导和帮助,谢谢!

调解 2011-02-16 21: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我在网络上查到的解决案例,不过我不想对簿公堂!但是我可以参考吗?如果最后不得不起诉,在银川能胜诉吗? 时间:2010-06-12 06:11来源:人民网宁夏频道 作者:人民网宁夏频道 点击:275次 李某在其所住小区内停放的轿车两次被撞坏,他一怒之下将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诉至惠农区人民法院。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案,判决该物业公司赔偿李某车辆修理费1800元。      去年10月8日、今年3月10日,李某停放在所住小区停车场的私家轿车被肇事者撞坏,两次修车共花去1800元。为此,李某多次与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协商,但物业公司称,业主所使用的是临时停车位,车辆受损由业主自己负责,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并拒绝赔偿车辆修理费。无奈之下,李某近日将该物业公司诉至惠农区人民法院,要求该物业公司支付车辆修理费。      惠农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向物业公司交纳停车费后,将私家轿车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因此,该物业公司对李某的轿车负有看管义务,应对李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该物业公司支付李某修车费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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