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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教师,通过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公司发的一份关于建设教师公寓楼的通知,我于2005年3月交给房产公司(后来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公司转给房产公司承包)30000元,得了一张收据;2007年10月房产公司又要求再交15000元作为楼房首付,也只得了一张收据发票,两次交了共45000元。手上现在只拿有两张收据发票(上面也没有写有每平米是多少钱,只有交钱时,公司说是每平米923元)和一张关于工程未峻工的解释。现在楼房工程停工,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原来说每平米927元,现在楼房市场价每平米已经2000元,我要的楼房不知道公司是否会加价,唉!我现在真是很想退房呀,但是又不甘心,因为我已经等了整整四年了,我该怎么办呀?找谁呀?

其他 2009-01-07 00: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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