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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同志。我在今年1月14日通过中介看中一套房子,并且签了合同,合同上列举了我同意交的款项。之后,我怕以后再有什么钱需要我交,就和中介又签了一份,再需要交什么钱,我不负责,中介同意,我们都摁手印了。1月27日,国家出台政策,卖未满5年的房子,卖方需交全额营业税。可中介让我交,理由是,在之前合同上有一个款项包含营业税,我不同意。我想请问尊敬的律师,第一个合同里是包含营业税,但那只是当时需要交的费用我承担,可第2个合同明确说明,在这以后再交任何款项我都不交。我需要交这个营业税吗?我是不是可以告中介呢?而且,我签合同的这套房子的主人在外地,1月14日签合同时,房主并没办委托书给她的妹妹,都是14日以后办的,结果耽误了半个多月才办下来,中介是不是存在欺骗,而且在没委托书的情况下就和我交易

其他 2011-02-16 13: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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