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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学校跟不认识同学发生口角,后来对方叫了八个同学来打了我儿子,眼睛下面缝了十多针,有可能会留下伤巴,鼻骨骨折,眼壁纸板骨凹形骨极,现在孩子还在住院治疗中,现在有点头晕,医说有轻的脑症荡,现在对方要求调解,我能要多少赔偿?

其他 2020-05-15 12: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调解要注重社会效果:(1)调解过程中应言行得当,避免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2)调解过程中应注意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让当事人提出能够提供的证据,以了解纠纷发生的背景状况,允许当事人就争议问题陈述各自的意见,并根据需要对纠纷事实进行必要的调查,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3)调解过程中,对于能够对周围群众产生一定教育意义的案例,在调解过程中或者调解结束后,不妨结合实际对群众开展法制教育,以进一步扩大社会效果。
  • 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若是交通事故骨折: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有权要求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的要进行计算才能知道。
  • 建议做伤残鉴定,并鉴定后续治疗费及休养时间、营养费等,在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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