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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女友在一起14年了,没有领结婚证,孩子都14岁了,一年前她提出要把我们住的房子,我爸爸名下的房产,更在我们名下,我同意了,我父亲同意了,把房照改了两个本,一个名是我的,一个名是她的,结果一年后她提出了分手,这个房子怎么分,14年赚的钱都在她呢,我该怎么办,分手一个月了我还能起诉她吗,孩子也让她带走了,我们口头协意,我后悔了还能起诉她吗?

离婚 2016-03-16 11: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依法起诉,两个人名头的房子按按份共有份额分。
  • 你好,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不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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