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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去世两个月,在她尸骨未寒之际,父亲就和第三者结婚,这是任何一个子女无法接受的,因此我和父亲闹得很僵。但我依旧是父亲的女儿呀,而父亲却听“后妻”的话不让我这个女儿进家门,我就和“后妻”发生口角,父亲不仅帮着“后妻”打我还报警。 xx派出所民警叶x等三人介入后,对我被父亲掐住脖子压倒在地的事实置若罔闻,反而还粗暴野蛮地把我拎出门外,推下楼梯,在路上像对待犯人一样地拖拉拽扯丢上了警车后面的小号子。围观群众都看不过去说:“有话好好说嘛!”到了派出所不准我吃饭,不准喝水,还对我谩骂和拳打脚踢,关了八九个小时。 民警们的这种做法对我的尊严和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首先我不是犯人,他们无权把我关在派出所,这是滥用职权的表现。再者这是家庭纠纷,民警这种做法显然过激,使我身心遭受巨大伤害。我先是去xx部门投诉,一位领导只听片面之辞,就说我这是非法入侵他人的住宅。那是我住了几十年的家,不是别人啊,怎么会成为我非法入侵呢?即使他成立了新的家庭,那也是我的家,我非常不理解,对这位领导的答复非常不满意!

争议解决 2011-02-18 12: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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