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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份,我在(天津外资企业)工作中受伤,治疗结束后在2010年12月份工伤认定为九级伤残,但公司以各种借口,不给我补偿金,本人多次找公司和劳动局他们以各种借口直推托,我该怎么办,请专家给我指点

其他 2011-02-18 22: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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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010年天津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67032元,最低为13406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0个月的天津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7930元)。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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