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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09年2月入职,目前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公司因效益不好要裁员,请问法律支持我最多能要求公司支付什么额度的赔偿?另外作为公司,它的合法底线赔付额度是多少?谢谢。

仲裁 2016-03-16 18: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双倍经济赔偿,及入职年限至今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 你好,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经济补偿金
  • 工作满一年补偿两个月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根据工作年限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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