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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因为工伤定为十级。当时公司在我住院期间因为没有人手。叫我自己找人代替我的工作,工资是我来支付。就这样,我卧床一年多,终于可以走动,去辞职。公司刁难不给受理。就勉强工作支撑到现在。最近旧伤又复发。根本就不能正常上班。公司要求我辞职。什么都没有赔偿,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每天都在酸痛和泪水里度过。

其他 2011-02-19 15: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旧伤复发可再次医疗,给予医疗期。 2,工人工伤,不能随便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应安排受伤员工力所力及的工作。 3,员工如果自愿辞职,可获得与工伤等级相应的“三金”赔偿。
  • 1,旧伤复发,仍可申请继续治疗,治疗期间不能辞退员工。治疗后如果认为较以前严重,或有新的工伤,仍可要求再次申请鉴定。 2,即使是只有十级工伤,工厂也不得随意辞退员工,应安排受伤员工力所力及的工作。 3,员工如果自愿辞职,可获得与工伤等级相应的“三金”赔偿。 如有不明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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