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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签有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在第二年在家生宝宝休产假,产假休完后还有一年劳动合同,公司通知我公司不景气要我自己离职,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赔偿多少根据什么?

其他 2016-03-17 07: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双倍赔偿。
  • 不要主动辞职。
  • 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在哺乳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合同,若是单位解除合同,应该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取得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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