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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半个月的时间内有八次迟到(有打卡记录),违反公司规定,公司以此员工状态不佳,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辞退或开除此员工吗?

其他 2016-03-19 12:2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建议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如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可以的
  • 你好,依据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 申请劳动仲裁 主张赔偿
  • 你好,应该是可以的。
  •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您好,有规章制度辞退即可
  • 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的进行处理。
  • 按合同约定履行
  • 你好,可以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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