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非农业户口人员,我妈是农业户口,我爱人也是农业户口,二个女儿也是农业户口,我在单位没有住房。我家由于居住拥挤,居住环境困难,于1995年申请了宅基地,当时是村小组,行政村,瓜坡镇一级一级往上报,由县土地部门批准了的宅基地。由于个人恩怨,至今仍然得不到圆满解决。借口是宅基地申请是我的名字。因为我家就我一个男人,村民邻里之间的往来行李和大小事全是以我的名字出现的。所以宅基地申请上也就写成我的名字了。 个人认为:手续是合法的,只是名字有些问题。 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申请的宅基地有效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谢谢!

其他 2011-02-19 0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渭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