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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岳丈于2009年重组家庭,对方有一儿女,儿子未成家,女子已有家庭,我岳丈于去年在他家给建了一幢楼房,在举办房酒的那天晚上,我岳丈于2月中一氧化碳中毒,现在成都医院治疗一月余费用开支都是我们几兄妹一力承担,我那后丈母亲房洒钱几万,我岳丈存款10万,也不拿出来看病,请问律师,我们做为儿女的,看着老爸生病难过,后丈母娘的不管不问,我们应如何维权呢,老爸现在和后丈母娘是合法夫妻,我老色的存款又不能取了么来用于他的治疗,万一不在了,安埋老人的费用又该谁出?老人治不好,该由谁护理

离婚 2016-03-18 15: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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