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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女方,我想咨询关于离婚的事,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好,一直在闹离婚,他就是死活不离,我和他分居都快四年了,我想和他离婚,因为结婚证在他家里,他是广东的,我有是陕西的,不知道怎样去说服他,更不知道离婚要些什么资料,如果说,我和他要是打官司的话,需要些什么资料和证件,费用是多少,谢谢

其他 2016-03-27 10: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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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您好!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所需材料有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共同财产证明等,还需要写好起诉状。委托律师及费用事宜,建议与律师面谈。
  • 可以起诉
  • 如无法说服对方协议离婚,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话,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如不涉及共同财产,只几百元的诉讼费,如委托律师办理律师费可与律师协商,一般几千元。另您可告诉对方,即对方不同意,两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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