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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今年63岁,到某大学物业管理公司当保安,上夜班,在早上下班前交班时昏倒,由同事叫120送院抢救,抢救过程3小时左右,但抢救无效,医院的结论是猝死(原因不明或非心脏性)。我父亲当时是瞒报年龄上岗的,公司没有跟他签正规的劳动用工合同,但是有类似文件备案,每月发工资。因为我父亲实际已经开始拿社保退休金,公司也没有跟他办理社保,只对全体员工买了团体意外商业保险。在跟单位交涉赔偿事宜,单位的说法是,对于退休人员,社保有丧葬费等相关赔偿,商业保险这块,说我父亲的死亡不是由外因造成的,也没有赔偿。对于他们单位是,社保已经赔了,他们就没有赔偿的责任了。情况就是这样,我想咨询一下,对于我父亲这种,过了60岁,实际跟单位有用工事实,没有用工合同的情况,用工单位应该负有什么赔偿责任,如何计算赔偿的金额。

其他 2016-03-23 11: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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