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去年和一家军工厂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签的是两年,试用期是两个月。本来厂里在录用我们之前说试用期要半年,我们也默认了,可是后来又来了个岗前实习这一说法,也是半年。这样试用期就相当于1年了。现在去人力资源找他们,他们说要等满一年再转正,我相问这样真的合法吗?本来半年就不合法了,现在我该怎么样维权,是不是我维权之后,公司就会辞退我呢?

其他 2016-03-23 11:1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劳动期限是两年,试用期是两个月,单位私下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部门仲裁。若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其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
  • 您好!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公司的做法不合法。您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谢谢!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3年以下,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所以应该按照合同签的2个月算试用期。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您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试用期一年是违法的。如果您打算离职的话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不打算离职,建议您先和单位协商或者和其他工友一起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3年以下,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所以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建议您去劳动局投诉。
  • 您好!如果合同只有两年,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如果不能解决,就可以委托律师发一封律师函,这样时间短、成本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