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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2005年出的工伤事故,伤残鉴定是5级,现在厂里改革,要签新的合同,说要赔偿,请问我们应得到哪些赔偿,况且赔偿的本人工资是按2005年时的工资算或是现在的算

离婚 2016-03-26 1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更高工资计算工伤赔偿问题。
  • 应该按照现在的工资计算。。
  • 您好!工伤补偿中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在终止劳动关系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没有依法足额缴纳工伤保险,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关于工资计付基数,以受伤前一年月均工资计,但如果离职前月均工资高的,取高者! 第三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三十三条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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