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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人,我所在的IT部门日本,澳大利亚,同事相继离职,由于我是无限期员工,没有理由被裁员,就给我指派新的工作,而且不提供培训,很快就突然对我发起PIP(业绩改进计划),对年底评估一贯很好的我,突然说我各种不好,取消我专业培训,也不给我划定工作范围,我很想不通,患上失眠症,遵医嘱病假休息,期间公司不断骚扰恐吓我,使我病情加重,在我父亲病重过世期间也没有放过我,我父亲12月18日去世,公司写邮件让我1月1日休丧假!没有给我任何工作调整的前提下,1月4日故意不把通知书发给我提供的地址,然后1月5日把解聘书发给我正确的地址,理由是我没有回复她们通知书上的内容。作为一家有声望的医药公司,这种做法,令人发指!随后我申请了仲裁,上海市仲裁的潘丽娜法官经常审理勃林格殷格翰的仲裁案件,只开一次庭收集证据,没有任何辩论和调解,两个月后,突然判决补偿6个月的医疗补助和之前存放在公司的福利,对最基本的N+1只字不提,更不要说判定非法解除了!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希望得到专业回复,谢谢!

其他 2016-03-24 16: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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