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一年前和前妻协议离婚。我们有一个儿子和两套在还贷款的房子,其中第一套差不多快供完了,用第一套作抵押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离婚协议上没有明确分配财产和抚养费用问题,现在是我还第一套房子的贷款,前妻还第二套房子的贷款,她和儿子住在第二套房子里,第一套在出租,租金归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我自己另外租房子住。我认为离婚后第一套房子应该我们一人一半,至于第二套可以给她。最近我想把第一套房子卖掉,商量抚养费用问题我们分歧很大,她收入比较高,培养孩子的费用花的也很多,她要求平摊这份培养费,可我的收入达不到,我想是不是应该按收入来出培养费呢?有人和我说如果我把所有财产都给她,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盼望你能给我一些建议

离婚 2016-03-25 11:4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