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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司法清算司法清算后多长时间公司破产

其他 2018-02-13 08:42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申请   第二节 受理   第三章 管理人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   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章 和解   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一节 破产宣告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 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
  • 公司破产要进行破产清算,对债权和债务进行处理。。。。。。。。。。
  • 咨询工商管理部门。
  •   公司被宣告破产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即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以了结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破产清算组在收集管理破产财产的基础上,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和处理;二是用变卖破产财产的价款支付破产费用,清偿优先受偿人,然后将剩余金额在所有破产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为: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公司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代表、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所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破产财产主要由下列财产构成:宣告破产时破产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公司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以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  3、破产财产分配  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这包括: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为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为破产公司所欠税款;三为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4、破产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得清偿。
  •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 一、清算之日的确定:主要从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进行清算之日开始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二、清算财产:
    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应该先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3、清算开始之后至清算终结之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三、清算费用:
    1、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
    2、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3、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4、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需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五、清算方案:
    1、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企业债务。
    2、企业没到清偿期的债务,也要以清偿,但需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
    4、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5、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股东、债权人暂时不可以参加分配的,清算组要从清算财产中提存相应比例的金额。
    六、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确认后,则默认为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是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
  • 个案不同,时间不同没有同意规定,一般在1年以上
  • 请咨询工商管理部门
  • 您好,公司破产要进行破产清算,对债权和债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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