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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离婚,房子是我名,我被他打出来了,什么都没拿,我打工挣的钱,还有身份证都在包里,他不给我,也不让我回家,回去就打死我。我们都打了好几年了,一点小事就吵架,他也不关心我,挣钱也不给我花,所以我自己打工挣钱养活自己,儿子大多数都是我花销,感情都打没了,你说如果我起诉他我要儿子,房子归我,让他掏抚养费,他应该掏多少,法律会把孩子判给我吗?房子会给我吗?孩子给我房子要不判给我,我跟我儿子没地方住啊。我怎么养他啊?

离婚 2011-02-27 10: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起诉离婚,具体请到本所咨询律师。
  • 房子登记在你的名下,可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依法分割,如果你要房子,应当给予男方一定的补偿;同时,你若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你可以在在离婚时要求男方给予赔偿;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法院会根据案件本身的情况综合判断。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房子如果是婚后购置,可以分割。子女的抚养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抚养费一般按月工资总额的20%--30%支付。
  • 谁先起诉没有关系
  • 房子如果是婚后购置,可以分割。子女的抚养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抚养费一般按月工资总额的20%--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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