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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建的住宅小区内,物业公司在小区的公共部位(如主要道路的两旁、楼梯口的空地上等)设立专用车位卖给小区内的车主,写上车牌号,禁止其他车辆停放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消费者维权 2011-02-22 15:2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除非经过业委会同意,并将车位出租后的租金归全体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是物权法规定——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 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所以必须经过业委会的同意。
  • 不合法吧
  • 不合法,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 肯定是违法的。
  • 不合法,公共部位都是小区业主的,物业无权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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