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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二十二个月了,一直没有定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在我满工作一年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同事有保险就去找老板,老板说给每月加500元就不给上保险了,我不懂啊,以为大家都这样呢。前几天公司突然给我一份合同让我签,我一看怎么是三个月的,就拒签。如果我现在去仲裁的话,怎么要求赔偿?

其他 2016-04-03 16:4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补缴保险,如果解除合同,你可要求经济补偿。。。。。。。。
  • 要求补交保险,若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赔偿。
  • 您好,先协商解决,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要求单位补缴保险
  • 可以索要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 补缴保险,如果解除合同,你可要求经济补偿
    【追问】经济补偿是多少?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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