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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子的 我妈妈和我阿姨共同继承了我外公留下来的公房 是公房哦 然后前几年 我妈妈因为一直不住在那里的 都让给我阿姨住的 就想让我阿姨每个月 意思意思出200元租金么 后来我阿姨觉得不合算 说要一次性买断 然后分期付给我妈妈5W 写了个合同。请问这5W买下的是使用权还是什么?现在我阿姨要去把公房的产权买下来写她的名字了,我妈妈不愿意了 想把钱还给阿姨 我就是想问,公房能够买卖么?我阿姨和我妈妈这个做法成立么?

其他 2011-02-23 1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公房的承租人对房屋仅享有使用权、居住权,没有产权,因此,您妈妈与您阿姨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确定如何行使使用权的协议,并非房屋买卖协议,即使是房屋买卖协议,也是无效的。 2、公房的承租人可以申请公房买卖,支付相应价款,将公房变为产权房; 3、问题的关键在于,要依法确认您妈妈对该房的承租权,也就是说使用权;这个需要看到具体的资料,或者到相关部门调取。 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如果你母亲在此房中有户籍,那么购买必须经过你母亲 的同意才可以。
  • 你阿姨和你妈之间的买卖是使用权买卖,可以去法院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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