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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于2009年8月,广西在玉林市广场被捉,约半个月后家里收到居捕通知,原因是被录像拍到他,疑是参与团伙抢劫,在陆川县居留所呆一年后于2010年10月份通知要被判6年有期徒刑。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刑事辩护 2011-02-23 2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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