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满60周岁的临时工用工满一年,辞退时需要补偿吗?

其他 2019-09-02 01: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该劳动者是男性的,60岁退休,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女性55岁退休,和单位签订的为劳务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 您好,您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的标准支付: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   即使是临时工业要缴纳社保,临时工只是一个说法而已,除非聘用者是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荆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