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 律师,我有一单法院已判好的经济纠纷案,案件总金额是5万元,现已转到法院执行部门,由于当事人的逃逸,但对方父母健在,由于父母帮助隐瞒(被执行人未婚,同他父母未分家),法院说必需找到当事人才可对当事人执行,现在又找不到当事人,法院将已经将此事搁置,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难道法院不可对当事人的父母采取措施?或是用其它办法保护我的合法利益吗?请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成分感谢!

案件执行 2011-02-25 10: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法院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你的执行,不影响你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律师经常和执行法官联络,发现被执行人或财产,及时申请执行。。
  • 在法律上讲,对方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只能执行他个人的财产。即使他未成家,但目前未与父母同住,也无法分辨哪是他个人的财产,所以法院不会贸然执行他的父母。你们应当尽量了解他个人的信息,特别是一切他名下的财产,如果无法找到他本人或他名下的财产,法院将会作中止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佳木斯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