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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计较大家庭琐事,在外地打工不回家,连联系电话都不接,目前有一女孩6岁。前五年本人大多数时间不在家在外打工,母女都是在本家和我父母生活,2010年4月份才到四川打工。2010年12月份一直提出离婚,女方理由是没感情,我们是只有恋爱结婚的,目前感情是十年了,这会判离婚吗?

离婚 2011-02-24 20: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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