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家孩子在学校与同班同学在放学的时间在班级门口站排时候,打闹,把对方的胳膊弄伤了,学校有保险。剩下得费用得我们出吗?学校与老师有责任吗?什么样的责任?我家孩子今年8岁一年级!

其他 2016-04-05 11: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责任的 、
    【追问】什么样的责任呀?
  • 如学校管理有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