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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于2007年10月购商品房一套,08年底交房,接房时发现该住房有严重质量问题,举例如下:1、房屋内部墙面水泥河沙标号不够,用手指摩擦都有灰沙掉下,形成明显可见的“指洞”!2、主卧室放置立柜的一面墙上开了一个巨大的空调主机洞!!!如果空调放那里,柜子就没地方放了。其他质量问题尚待详查。 接房当日因为这些问题,我们找开发商,却是物管公司的人接待了我们,并拿出设计图纸告诉我们设计没有问题,我们当即表示反对。经口头协商后,物管方同意解决墙面灰沙标号不够的问题,但对主卧室的空调洞问题仍坚持“设计无误”的说法,因此当时没有接房。 现想咨询一下,这种问题该怎么解决?我可否要求退房,或者赔偿?在线等待答复、支招,感激不尽!

其他 2009-01-11 08: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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