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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岁的少女自愿和未婚男人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吗?

刑事辩护 2018-12-05 02: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未满十四岁不具有性的自主性,因此自愿无从谈起,男子涉嫌强奸。但情节与暴力胁迫明显不同,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应委托律师辩护,争取最好结果
  •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 您好!强奸少女构成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怎么判刑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定罪,是否符合强奸罪的法定要件。年龄是否达到,是否是强奸行为(是否是恋爱,网恋等可以考虑的情节),是否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如被胁迫强奸他人,则不构成)  其次才是判刑。  判刑还要考虑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还有酌定处罚情节。  第三,要考虑是否是累犯、共同犯罪、涉黑犯罪等加重情节。  第四,要考虑是否有其他犯罪所产生的数罪并罚情节。
  • 您好,算,谢谢。
  • 你好,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 你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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