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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做了40多天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老板说我们员工做事太慢,要做完又要打包好才能下班。我昨天跟他说辞职。他说要走就走没人拦着你。他还问我们辞急工还是慢工。辞急要扣半个月工资,辞慢工要做完这个月。他说我害他出不了货,要赔偿他损失费用。请问您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4-06 21: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支付双倍工资;2、不要主动提出辞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支付经济赔偿金;3、辞职不存在克扣工资的情形,除非员工有重大过错对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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