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浙江人,我老婆是湖南人,在2006年我在义乌的一家做管理,在8月份时这个女的到了义乌找我,我们居然发生了关系,并且在2007年生下了一个小女孩,一直到了2010年的冬天,关系生活多还可以,她就是一直不让我去她老家,所以也就没结婚证,就在2010年冬她必须要一个人回她自己老家过年,,没想的是她就一去不回,到了2011年正月初七她打电话给我,说她不来了叫我好好的照顾小孩子,她说跟我在一起是不可能了,我一下子忍不了就马上带着小孩去了湖南找她,可是她就是不让见面,可是我很爱她就在湖南怀化找了半个月,可她就是不见我和小孩,经过她的家人打电话跟劝我说,找到她也没用,说我也找不到她,她现在也需要时间考虑,叫我先带小孩回家,在怀化很冷,经过他们好几次劝说,我只好先带着小孩回到了浙江老家等待她的消息,可是没想到就在今天我打了个电话给她的家人,她家人居然告诉我她在前天已经和别人结婚了,所以我真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才好,但是我知道我和她是不可能,因为她已经结婚了,所以我想问下你们小孩的抚养费她是不是应该要出一些,要出的话她到底要出多少?

离婚 2011-02-25 0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就孩子的抚养费支付问题协商不成的,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0-30%,实践中大概在300-1500元/月
  • 就孩子的抚养费支付问题协商不成的,你可向法院起诉
  • 如果你们就孩子的抚养费支付问题协商不成的,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律规定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0-30%,实际审判实践中大概在几百块一个月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