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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然后违约,有违约金可以不交吗

其他 2019-06-30 00: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协议约定履行。。。。
  • 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和适用:
    一、法定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二、约定违约金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有的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但实际中也常常遇到约定违约金过高的问题。究竟应如何确定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笔者看法。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种违约金。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法律规定当事人通过协商,在法定违约金之上议定约定违约金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较高的约定违约金可以起到预防违约的积极作用。但这样的约定也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违约部分的货款总额或酬金总额之下较为适宜。但如果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数额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办。
  • 《劳动合同法》与《就业协议》不同:《就业协议》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院校。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就业协议性质是普通民事协议,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并且非强制性签订,签订了《就业协议》任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否则承担赔偿违约金的责任。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综上所述,就本案中,员工虽违反了《就业协议》,其行为属《合同法》规定的违约情形,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用人单位因起草《就业协议》不严谨,未明确违约金,并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员工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及程度,用人单位想要得到违约金的支持,需要负有举证责任。
  • 1、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是在毕业生派遣之前签订的。
    2、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受劳动法的约束与保护,并且是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签定的。
    3、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 定违约金是违法的,是可以不交的。
  • 你好,根据协议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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