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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男方离婚,孩子10岁,能判给女方吗,孩子从下生就由女方和女方的妈妈抚养

离婚 2016-04-14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希望和你生活!你也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可以!
  • 你好,是否能判给谁、法院是要综合考虑父母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才能做出判决
  • 你好,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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