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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合同是交了5万块钱的,约定说好是给5万的货品。我是做的总经销商,给我的货品应该是按进货价给5万块钱的货。实际货到的时候是高出进货价数倍的价格给我发的货。找对方理论,对方说着是增送的。不在我交的那5万块之内,那5万是总经销区域代理费。合同确实有写着一块。当初说给5万的货品所以才签的合同。如果按合同走我也就认了。对方说后续进货就按进货价给货。我就打算进货,没成想到进货着又变卦了。对方先承诺进的货又以不生产为由,要我们进升级产品高出先开始货品数倍的价格,我不能接受。事先又没有提前告诉我产品升级。着算不算对方违约?我该怎么做?

其他 2016-04-08 15: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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