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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离婚四年,孩子五岁。当时孩子归男方抚养。协议中我给孩子每个月三百块钱抚养费。再给了两年之后,孩子爸爸和我要求六百块钱抚养费。协商不成我开始中断抚养费,但每个月看孩子,买衣服,水果,玩具花费不少于一千元。昨天孩子爸爸和我要抚养费,每个月六百。我答应给四百。因为目前我工资3458,要支付房贷2159,车贷1667。就是说工资数不够我自己生活的。他不同意,要起诉我。我很纠结,一方面我不想不给孩子抚养费,另一方面我觉得我有点承担不了那么多。因为实际情况实在是有点难。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6-04-09 19: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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