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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骑三轮摩托,别人把我撞了,车毁了,我人没啥事,撞我者车翻住院了,车我不要了,也不追究了,如果另方要求分摊医药费。我需要付责任吗?

离婚 2016-04-11 09: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你好,请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地赔偿标准、实际经济损失、有关法律规定等确定赔偿问题以及其它法律责任。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有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 您好!需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按照划分的责任比例,承担双方相应的损失。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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