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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着急盼专家指导!外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内注销、转内资或申请倒闭破产的相关法律流程怎样办理?可参考的法律条文有哪些?谢谢!

外商投资 2017-03-16 16: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以下是企业注销清算的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
  • 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或者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的,都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资企业的破产程序与中资企业的程序基本一致,一般在半年到一年以上才能结束破产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款规定,外资企业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赔偿,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 一、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至少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定或者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者决定;   (三)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从上述文件可以看出,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必须向法院申请破产,或者由公司自行解散并清算。这是注销的前提条件。 三、与向法院申请破产相比,公司自行解散并清算可取的同样的效果,且程序较简单,费用较低。 四、公司自行清算(非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为: 1、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 2、通知公告 3、权利申报与审核 4、清理资产 5、审计评估 6、资产处置 7、处理未了结业务 8、参与诉讼活动 9、制定、确认清算方案 10、执行清算方案 11、制定确认清算报告 12、办理注销登记 五、外资企业转内资,需要审批机关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作出股权(股份)转让决议后进行变更登记。 参考法规: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 2、公司法(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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