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姐夫一行两人开一辆小型轿车行驶,与一辆大货车迎面相撞,造成我姐夫二人当场死亡。据交警说当时大货车已经位于我方正常行驶的车道,事发后大货车车主已被刑拘,大货车为全险。在尸检后我们回家输葬事,当时交警说在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证书。我们等来等去直到年后2月23日我们才接到电话通知,责任认定已经下来,双方具有同等责任,理由是两车当时均已超速,我车在马路中央行驶(马路没有中线),大货车正常行驶,当发现后,两车相互躲避,造成两车相撞。相撞后对方车位于我方车道上,请问交警的认定有道理吗?对于此认定我们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2-26 16: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锡林郭勒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