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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6月份我上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车辆保险以经赔偿了,我这个算工伤吗?工厂一分钱也没有補给我,我现在可以追回赔偿吗!

其他 2016-04-19 10: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若事故认定书认定你承担非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权利。首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的,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所谓的伤残鉴定),可根据鉴定结论主张相应的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情严重的,根据鉴定结论还可依法主张后期护理费及伤残津贴等待遇。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 若交通事故中自身不是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可认定为工伤。若单位不主动申请,劳动者自己要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若伤情严重再申请评残,最后结合自身工资收入提起工伤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
  • 属于工伤,建议尽快去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赔偿。如需详细了解,可以电话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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