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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己经离异有一个女儿、户口跟我、现在我已再婚、和妻子已生一个男孩、妻子和孩子的户口都在岳父名下、请问还能再要一个孩子吗?

离婚 2018-02-12 02: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呵呵,户籍在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生了几个的问题,如果妻子目前只有一个的,还可以的,现在一对夫妻是两胎的,我敬佩您,为国家做多贡献。
  •   离异家庭生二胎的条件有以下几项:  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是可以生育二胎的。  除此之外,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也可以生育二胎。 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是可以生育第二胎的。  这些就是离异后家庭生二胎的条件介绍,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是允许生育二胎的,只要去相关部门办理二胎准生证就可以了。
  • 要求离婚起诉
  • 建议咨询相关单位
  • 户口在你岳父那里,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这不是你亲生的,可以跟你老婆再生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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