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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驾驶面包车行驶在支线道路上,由北向南经过一个十字,该车上拉有幼儿园11名3-4岁的孩子(面包车限载8人),车辆没有在相关部门登记(应属于非法营运),面包车穿过十字到达路面的南侧时(东西路中心有实线分隔线,面包车已经通过实线),由于前方车辆停车问路,面包车也只好停车,这时,一辆在东西干线道路上的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车直接撞到面包车的右侧中门及以后区域,导致面包车上2名小孩死亡,若干名小孩受伤。 经过交警测定,小车撞击时速度为70多公里/小时,属于超速行驶(东西干线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且小车撞击前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 针对上述事故,我想问一下: 1. 面包车拉有11名3-4岁的孩子,是否超载?(小孩重量轻,是按照重量还是人数来判断超载) 2. 面包车如超载,那超载、无营运资质,对面包车驾驶员在事故责任认定中有多大的影响? 3. 如果交警认定面包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的话,面包车驾驶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吗? 多谢律师的回复。

其他 2011-02-27 18: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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