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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老公去年12月份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他骑电瓶车经过马路(没有从斑马线上走),在双黄线上停止让前面的车过去,结果被从后面来的车挂住带翻。在院检查结果是小腿腓骨骨折,大骨头没有问题,头部和脚底分别缝针2针和3针。现在已休息了两个月多些了,估计着该处理这起事故了。不知道我们该主张一些什么费用。比如营养费,护理费或是精神损失等等。在医院观察室里呆了6天,一直没有让住到住院病房,那在医院的这几天算是住院吗?另处像他这样的伤可以做得到伤残鉴定吗?

其他 2009-03-05 11: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既然住院了,就一定要医院给你出住院记录; 2,医疗,营养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都可以起诉对方赔偿; 3,你应该在伤情稳定及时做伤残鉴定。一般在10级左右。 4,同时你的情况也符合工伤标准,你可以申报工伤,得到工伤待遇赔偿。交通和工伤同时得到赔偿。 免费法律咨询
  • 催促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好起诉对方,同时也好申报工伤,可得两份赔偿,应请律师来帮助处理,来最大化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苏州律师 陈磊
  • 1、这6天可要求医院出具证明,应该能算住院;2、只要提出鉴定申请,都是可作伤残鉴定的。
  • 可以进行鉴定。同时属于工伤。具体的情况可以当面咨询
  • 建议你聘请律师帮你代理维权,他为为你详细解答和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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