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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2006年在乘坐单位车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当时诊断为软组织损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从未间断治疗。再2008年又诊断为髋关节脱位,单位以车过保险期限为由拒付医药费,并停发了本人的单位福利,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单位没有及时为我申报工伤有责任吗?新的工伤法已经实施,我还能申请工伤吗?该怎样申请?请法律达人为我的身体健康保障给力,谢谢!

其他 2011-10-07 20: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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