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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二十年,夫妻感情一直算好,可现在我发现六年前他出外打工后就已经背叛了我,与多名女子有婚外情并有性关系.在此之前,在我面前他一直标榜自己对爱追求完美,并近乎苛刻地要求我,不允许我和任何异性有接触,不然就会遭到他的羞辱和责骂,事后又总是向我道歉,说是因为太爱我.就这样我忍受着他的自私狭隘,抱着他爱我的这种信念,一直坚守着我们的爱.那知现在却是这般结局,我接受不了这种事实,我要与他离婚,他却不原意,我怎么办?离婚时我是否能向他索要精神赔偿?在财产分割上我能得到哪些优待?

诉讼 2009-01-13 13: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有证据证明他有外遇,你可以主张多分财产,但精神损害赔偿恐难以得到支持。
  • 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要求多分财产。但你需要拿出充分证据,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有婚外情证据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对方作为过错方,你可以要求多分割共同财产。
  • 你可以起诉离婚,按你说的情况,他对婚姻的破裂有过错,所以你可以多分得一些,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在外与人同居,那你可以要求赔偿。
  • 江苏省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你老公却又婚外情的话,按照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上的赔偿与精神上的补偿(就是精神损害赔偿金),谢谢! 但是你要拿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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